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(第369批)暂停、恢复企业及产品

日期:2023-06-26 14:40:17 栏目:即问即答 阅读:

第三部分  暂停、恢复企业及产品

一、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

(一)下列产品经整改已符合《公告》管理规定,自《公告》发布之日起可恢复生产销售。


1.沈阳天鹰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(《目录》序号:()19)

STY5040XLC 冷藏车

2.江苏车驰汽车有限公司(《目录》序号:()137)

SSC5036XSWA 商务车

3.安徽开乐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(《目录》序号:(十二)27)

AKL9400P9 平板半挂车

4.湖北东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(《目录》序号:(十七)186)

CAA5040XRYC6 易燃液体厢式运输车



第四部分  撤销企业及产品

一、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

()以下企业自行申请注销汽车生产资质

1.北汽新能源汽车常州有限公司

2.鄂尔多斯市捌佳汽车制造有限公司


()以下企业自行申请注销货车生产资质

3.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


()以下产品属企业自行申请撤销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生产、销售。

1.


1.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

ZLJ5041JGKJ6高空作业车

ZLJ5043JGKJ6高空作业车

ZLJ5080JGKJ6高空作业车

ZLJ5110JGKT6高空作业车

ZLJ5045JGKJ6高空作业车

2.湖南猎豹特种车有限公司

XL5020XZHMT6指挥车

XL5020TXUMT6巡逻车

XL5021XZHBK指挥车

XL5030XTXBAW6通信车

XL5030TXUJX6巡逻车



说明:除特殊说明外,已核准更改产品技术参数、注册商标、企业名称、注册及生产地址的企业,允许其所生产的相应产品在核准更改后6个月内按照原《公告》内技术参数生产、销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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